中国智能产品质量报告-智能门锁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51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居住安全和便利性的需求升级,智能门锁市场迎来爆发式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涌入这片蓝海。千锁大战的同时,也会良莠不齐,一些技术、品质不过关的智能锁产品也存在不少的安全隐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11月26日发布电子门锁(智能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显示,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广东、浙江三地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电子门锁产品,其中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锁舌轴向静载荷、电源性能(欠压)、防破坏报警功能、抗电强度等4个项目。

  本次报告依据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关于电子门锁(智能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结果,并引用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11月26日发布的国市监质监函〔2018〕309号文件公告部分数据,对专项抽查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电子门锁(智能锁)共抽查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检出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2.4%。

  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招标遴选入围检验机构,入围后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承检机构,并进行随机匹配;

  实施抽检分离。抽样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检验由“双随机”确定的技术机构承担;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广东、浙江三地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电子门锁产品,其中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2.4%。

  本次抽查重点对产品的锁舌伸出长度、锁舌轴向静载荷、锁舌侧向静载荷、执手承受静拉力及扭矩、电源性能、信息保存及误识率、防破坏报警功能、绝缘电阻、泄漏电流、抗电强度和安全性要求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锁舌轴向静载荷、电源性能(欠压)、防破坏报警功能、抗电强度等4个项目。

  目前国内智能锁标准主要有三种:由公安部颁发的是2001年发布的《GA 374-2001电子防盗锁标准》和2007年发布的《GA 701-2007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由住建部2012年发布的《JG/T 394-2012建筑智能锁通用技术条件》。依据以上行业标准数据,本次检测主要不合格项目指标定义如下:

  指当有人试图尝试用工具暴力撬锁、外部锁体正遭破坏时,智能门锁是否会发出警报鸣响,有效阻止暴力开启智能锁。

  指当电子防盗锁的供电电压低于标准电压值的80%时,应能给出欠压指示,给出欠压指示后的电子防盗锁应还能正常启、闭不少于50次。

  指电容器两个引出端之间连接起来的引出端与智能门锁金属外壳之间所能承受的最大电压,有时又把抗电强度叫做绝缘耐压。

  A级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拴)应能承受980N的轴向静压力,所产生的缩进不应超过8mm。主锁舌(拴)承受1470N的侧向静压力后,锁应能正常使用;B级电子防盗锁的主舌(拴)应能承受3000N的轴向静压力,所产生的缩进不应超过8mm、主锁舌(拴)承受6000N的侧向静压力后,锁应能正常使用。

  1、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专卖店购买,注意查看产品使用说明书、厂名厂址、供应商地址电话、保修单等证书和信息是否齐全,购买时向商家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时,尽量选择生产企业官网或者网购平台官方旗舰店进行购买。

  2、本次风险监测发现,搭载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安全风险较高,建议消费者尽量不使用或关闭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

  3、建议选购具有输入错误报警和防破坏报警功能的智能门锁,当连续多次实施错误操作或防护面板遭受外力破坏时,智能门锁应有相应报警信号提示。

  4、在使用信息识别卡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时,应在日常使用中妥善保管好信息识别卡,防止被非法读取和复制。

  5、在使用数字密码开锁功能时,建议用户设置6位以上的数字密码,勿使用连续数字或相同数字的密码。

  6、在使用带有指纹识别功能的智能门锁时,应在日常使用中留意指纹识别模块是否存在残留异物或物理损坏,若发现指纹识别模块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指纹识别功能,并联系生产企业解决。

  7、在使用配备移动应用远程监测的智能门锁时,为加强智能门锁的安全系数,建议设置一定强度的登录密码并定期更换,如:八位密码长度,数字和字母的组合等。

  8、智能门锁配备应急开锁功能,一般采用机械方式应急开启,建议消费者至少将1把应急开锁钥匙保留在除家以外的安全地点。

  9、建议启用组合验证的开锁方式,如使用密码+指纹、密码+信息识别卡等双重身份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