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金属粉末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2-12-29 浏览:9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属粉末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在现有的2号生产车间内新增一条“金属粉末”生产线,以不锈钢边角料和不锈钢新料为原料,通过加热融化、雾化制粉、烘干等工序,年产金属粉末800吨;对现有年产1.2 亿件(套)精密五金配件生产项目的生产工艺进行升级,增加抛光、滚筒研磨、真空镀膜工序,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保持产品种类、产能不变。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金属粉末800吨、精密五金配件1.2亿件(套)。

  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凤泉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主要为加热熔融工序、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不锈钢粉生产熔融原材料采用电加热方式,设置水气联合制粉设备,在其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后经除尘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在抛光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后经除尘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

  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气联合制粉设备、筛分机、干燥机等设备噪声,其噪声源强在80~9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风机进行减振处理,在设备安装减振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沉渣、废包装材料、废研磨石、污泥外卖于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